February 13, 2009

  • 情人節系列之一

    因為寫稿關係,再看光良〈第一次〉的MV,說不感動就是騙人的。

    這首歌原是我和雲傑在台灣認識時喜歡的。一起六年多的日子,年月過去,感情穩定下來,某些初相識時的陳年回憶都給收起了。加上〈童話〉時期的光良在香港大紅,自那時開始,對〈第一次〉有點「免役」。

    但是,曾經把我感動過的東西,永遠都是珍貴的。我記得有個人會在電話的另一端唱〈第一次〉給我聽;我記得有個人在我repeat的時候等我放學;我記得有個人為了見我一面,費盡唇舌賣「充電寶」來準時收工;我記得有個人帶我去看還未塌下的林村許願樹;我記得我們為了儲齊一套麵包超人果子而東奔西走……應該記得的,我總會記得。

    畢竟有些話,總不會口頭禪一樣天天掛在嘴邊,而且說得太多,成了濫調,就不矜貴,失卻價值。記得雲傑話阿龜曾經問過,我倆平日講電話是不是很無聊。是,的而且確非常無聊,無聊得有點浪費時間。雲傑也說,相信我們到老也會一直無聊下去。兩個人一起久了,很自然的少了情情塔塔,而且,這一套也不太適合我。雲傑就像親人一樣,或者說,我早就視他為最親的人。最親最親的,我一生依靠的人。所愛的人。

     

    (嗯……寫一篇肉麻的網誌,真的很難為情。所以「情人節系列」還是寫一篇就算了。另外,順道借個位,我想跟第二個最親的人,我的好細佬講一句:「情人節生日的人,生日快樂!!!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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